如何解读中美贸易谈判的共识和分歧

 

美方的主要诉求集中在科技竞争与市场准入上,其中涉及科技竞争的条款最多,足见其对中国科技追赶的重视和警惕。中美贸易冲突不管结局如何,暗含了美国对华政策的全面调整:即中美经贸关系必须建立在对等关系上,而非通过中方一篮子定向商品采购便可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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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官方通稿并未叙及中美贸易谈判的共识和分歧详情,但有理由相信,双方在缩小中美贸易顺差、降低中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放开外商投资限制和推进负面清单进程方面存在共识,但在赤字削减幅度和实现途径、关税调降幅度、非敏感领域界定、产业政策、开放范围、WTO磋商等方面分歧很大。从外媒披露的谈判文件中,可见美方的主要诉求集中在科技竞争与市场准入上,其中涉及科技竞争的条款最多,足见其对中国科技追赶的重视和警惕。中美贸易冲突不管结局如何,暗含了美国对华政策的全面调整:即中美经贸关系必须建立在对等关系上,而非通过中方一篮子定向商品采购便可息事宁人。

 

 

5月3日-4日,中美贸易代表团齐聚北京,就双边贸易分歧进行充分的沟通。两天的闭门会议后,中国官方通稿显示,此次贸易谈判在部分领域达成了一些共识,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较大分歧。显然,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协议,贸易冲突也并无缓和迹象。

 

那么中美双方在哪些领域达成共识、哪些领域还有分歧呢?通稿中没有细说。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方面。

 

第一,双方在缩小中美贸易顺差上存在共识,但在削减幅度和实现途径上分歧很大。从外媒披露的一份文件中可见,美方希望在未来两年中至少削减2000亿美元对华贸易赤字。在新增的2000亿美元美国进口中,美国商品进口必须至少达到1250亿美元(第一年至少为750亿美元,第二年至少为500亿美元)。要知道,2017年中国公布对美贸易顺差是2780亿美元,从美国进口商品额是1539亿美元。要求中国在两年内缩减2000亿美元贸易顺差并将美国商品进口扩大近一倍显然不现实。所以这一议题不可能达成共识。

 

 

相比之下,中国一向致力于通过市场化手段缩减美国对华贸易赤字,故不可能有明确的削减幅度计划。同时,中国从美进口商品主要集中在民用产品、农产品和初级工业品。美国许多涉及军民两用或军用高科技产品对华依然实行出口管制。中方希望美国尽快放开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禁令来缩减顺差,但暂未看到美方对这一诉求有让步迹象。

 

 

第二,双方在中国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方面存在共识,但在调降幅度、非敏感领域界定和实现期限上分歧很大。美方希望中国在2020年7月1日前,将非敏感领域的关税降到不高于美国关税的水平,即对等(reciprocal)关税。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依然秉承多边贸易体制下互利共赢、渐进开放的原则,并不认可对等关税,主张采取循序渐进的节奏调降关税(注:多边贸易体制允许发展中国家渐进开放市场,无需实现对等关税)。同时,如何界定非敏感领域相信也是双方激辩的焦点所在。

 

第三,双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共识,因为中国也希望借此鼓励本土创新。2017年中国支付了287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高达239亿美元。在取消技术转让的特定政策上也有商量余地,毕竟中国官方已多次申明不存在政府干预的强制性技术转让行为。但中方坚决反对美方干预“中国制造2025”的产业政策,这是国家顶层战略,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利器。况且“中国制造2025”大多属于资金和智力密集型产业,从0到1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应的产业政策。要求中国放弃政府支持无异于自废武功,所以这一问题也不可能达成共识。

 

 

第四,双方在中国放开外商投资限制和推进全国负面清单进程方面存在共识。发改委已于4月宣布,将在上半年公布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这一点满足美方提出的“在2018年7月1日前发布新的负面清单”要求。

 

但中美在开放范围上分歧很大。美方要求外商在中国享有完全对等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而非在金融和汽车领域实行个别突进。以2016年各行业的投资情况为例,可发现我国不少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不够,它们集中在金融、信息技术、文化体育娱乐、卫生、交通运输、教育等行业,其国有资本的比重均超过40%。按中国目前的国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在行政管理上存在差异,这方面的改革非一日之功。另一方面,中方也反对美方在中资技术并购上以国家安全为由施加政治干预。这一分歧也无多少商量余地,毕竟美国视中国为战略竞争对手,为了巩固自身在全球科技的领军者地位,不可能出让核心科技给中国。

 

 

第五,双方在中国从WTO撤回有关美对华商品征税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诉上分歧很大。前者的先决条件是美国取消对华500亿美元商品征税,故双方未来尚有谈判余地;但后者没有任何谈判余地。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意义重大,至少在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时。自2001年入世以来,中国一直是反倾销案的头号目标。从2001年至2016年底,美国发起的292起反倾销案调查中,有102件(35%)针对中国。如果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那么查证一方将会使用中国国内商品的公允价格而非替代国的商品价格作参考,这增强了中国在反倾销案件中的免疫力,有利于中国整体对外贸易。故中国不可能同意美方的撤诉要求。

 

 

 

 

笔者在此前《301调查下中国应对的逻辑及影响》一文中指出,中美贸易冲突短期内是贸易逆差问题,长期则是高科技产业竞争问题。前者旨在兑现特朗普政府的竞选口号、为今年中期选举服务;后者旨在应对“中国制造2025”的后发优势,以继续巩固美国在全球科技和经济的领军者地位。

 

从外媒披露的谈判文件中,缩减贸易逆差只是“开胃前菜”;美方的主要诉求实际上集中在科技竞争与市场准入议题上,其中涉及科技竞争的条款最多,足见其对中国科技追赶的重视和警惕。在市场准入方面,美方一再强调“对等(reciprocal)”原则,这里的对等指的是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的对等,而不同于我方提出的互利原则。这次中美贸易冲突不管结局如何,暗含了美国对华政策的全面调整:即中美经贸关系必须建立在全方位的对等关系上,而非通过中方一篮子定向商品采购便可息事宁人。由此可见,美方这一态度转向是严肃认真的,我们必须清楚领会并严阵以待。

 

点击阅读:《301调查下中国应对的逻辑及影响

 

 

尽管首轮谈判并未取得明显进展,我们依旧判断,全面贸易战的可能性很小。好在双边已同意继续就有关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故贸易谈判还将继续。接下来几个关键时点包括:

 

  • 5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就对华关税清单举行听证会;

  • 5月18日前美国财政部提交针对中国投资美国敏感技术行业的限制措施;

  • 5月22日是提交听证反驳意见的截止日期,并结束关税评议。美国向世贸组织提出针对中国技术授权的申诉的磋商期结束,之后美国可请求争端解决小组裁决。

  • 6月中旬之前USTR根据听证会的分析和建议,修改对华关税清单,之后正式进入生效程序,唯特朗普将决定是否签署总统令执行。

 

最新消息是,中国代表团将于下周(5月14日)前往华盛顿继续进行贸易谈判。在达成协议之前,双方摩擦升级都需要被计入预期。

 

 

本文作者:宏观分析师 周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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